专业代码:081001
学科门类:工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要面向京津冀地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发展需要和现代土木工程技术人才需求,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备良好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土木工程上量大面广的实际工程复杂问题,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作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在土木工程建设一线从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工程检测与评估、建设管理、技术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毕业五年左右,具有担任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学生主要掌握土木工程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施工技术与管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工程估价等知识。
二、培养标准
(一)思想道德标准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敬业爱校、团结同学,主动合作、乐于奉献;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个性心理、和谐的人际关系、严格的自律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专业能力及素质标准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熟悉建设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能体现对职业、社会、环境的责任;
(2)具有本专业必需的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宽且扎实的土木工程学科的技术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工程设计能力及分析解决工程复杂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经营、组织和管理能力,与人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对新结构、施工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开发的初步能力;
(5)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工程检测与评估、建设管理、技术研究等方面工作,并在某一方向初步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应用开发能力;
(6)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能力;
(7)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
(8)综合文化素质:通过校内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9)体育: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达标要求。
(10)普通话:通过二级乙等。
(三)获得学位标准
(1)学生需达到全部毕业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总平均学分绩点≥2.0(保留2位小数)。
(2)计算机:通过省级或国家级一级或二级考试。
三、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力学,土木工程。
(二)核心课程
土木工程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测量、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工程估价等。
五、课程体系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
(一)各类课程学时数和学分统计
课程类别 |
学分数 |
学分比例 |
学时数 |
学时比例 |
通识课程 |
公共基础课程 |
34 |
19.21% |
600 |
28.52% |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
必修 |
10 |
5.65% |
160 |
7.61% |
选修 |
8 |
4.52% |
128 |
6.08% |
专业课程 |
必修 |
专业基础课程 |
32.5 |
18.36% |
520 |
24.71% |
专业核心课程 |
28 |
15.82% |
448 |
21.29%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15.5 |
8.76% |
248 |
11.79% |
实践课程 |
必修 |
军事训练 |
2 |
1.13% |
|
|
专业实习周 |
9 |
5.08% |
|
|
专业实践周 |
28 |
15.82% |
|
|
专业技能训练 |
6 |
3.39% |
|
|
必修 |
社会实践类课程 |
4 |
2.26% |
|
|
合计 |
177 |
100% |
2104 |
100% |
(二)实践课程统计
类别 |
学分 |
学分比例 |
学时 |
周数 |
课内实践教学 |
7 |
3.95% |
112 |
|
入学教育 |
0 |
0 |
2 |
|
军事训练 |
2 |
1.13% |
|
2 |
毕业教育 |
0 |
0 |
|
1 |
专业实习周 |
9 |
5.08% |
|
9 |
专业实践周 |
28 |
15.82% |
|
28 |
专业技能训练 |
6 |
3.39% |
|
6 |
社会实践类课程 |
4 |
2.26% |
|
4 |
合计 |
56 |
31.63% |
114 |
50 |